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公兄鲍 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 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