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 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 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 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 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 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 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行无遗 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 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 病痱,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 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