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 布,恐民之不信 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 市南门,募 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 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十金” 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 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