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 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 色,法制度,定官名, 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 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