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 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 侯悉就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