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 即问王, 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