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 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 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 以往郡,各 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 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 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 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 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 不敢言擅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