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 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 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 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