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 耳安之。重耳 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 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 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 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 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 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 於此,不能去 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 ,穷而来此,数士者 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 而怀女德, 窃为子羞之 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 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 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 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 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 犯曰:“事不 成,犯肉 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