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 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 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 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 之曰:“吾 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 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 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 买器,乃葬器也, 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 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 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 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 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