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 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 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 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