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 郎者同署, 言曰:“孝武 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 ,堪舆家曰 不可,建 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 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 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 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 主。’”人取 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