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 占家问之,某日 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 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 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 :‘避诸死忌 ,以五行为主 。’”人取 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