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阎历诸侯,入事秦,因以瑕衅,以辅始皇, 卒成帝业,斯为三 公,可谓尊用矣。斯知六之归,不务明政以补 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重,阿顺苟合, 严威酷刑,听高 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 已畔,斯乃欲 谏争,不亦末乎!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斯之功且 与周、召列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