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 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 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