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 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