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 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 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 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 复其身。事末利及 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 室非有军 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 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 有功者显 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