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 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 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