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