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 ,有马二 十乘,重耳 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 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 其主。其 主乃杀侍者, 劝重耳趣 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 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 国,报劳臣, 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 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 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 咎犯。咎犯 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 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 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 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