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谩 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 罪至族,事日急 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 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 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 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 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 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